昆明10县20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成效明显 超七成患者 看病不出县

13.01.2015  13:38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发改委获悉,昆明市于2012年12月1日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年来,10个试点县共20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成效明显。与改革前相比,医院医疗业务收入和诊疗服务人次增加,门诊和住院药品费用同比下降,70%以上的农村居民患者均在县域内得到有效治疗。

  据介绍, 2012年起,昆明市共有安宁、呈贡、晋宁、富民、宜良、嵩明、石林、禄劝、寻甸、东川10个县(市区)列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涉及20所县级公立医院。截至去年底,完成改扩建16所县级公立医院,10个试点县均有1所医院得到建设;投入医疗设备资金5127万,信息化建设资金2440万。

  试点改革启动以来,昆明市建立了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落实了药品零差率的经费补偿政策。截至2014年,中央及地方财政已投入6000万元(其中:中央5400万、市级600万)用于弥补试点医院实施门诊药品零差率产生的损失。自2012年12月起,对试点医院住院药品零差率的损失,按照每人每天增加20元的住院诊查费给予补助,参保人住院补助资金从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此外,试点医院编制内人员实际投入达到2.6万元/人,投入资金10405万元。20家试点医院医疗业务收入和诊疗服务人次增加,门诊和住院药品费用同比下降,70%以上的农村居民患者均在县域内得到有效治疗。

  两年来,昆明试点改革医院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切入点,切断医院运行发展与药品收入的联系,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统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并鼓励探索对院长和学科带头人实行年薪制的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将在中央和省市投入不变的前提下,坚持以县为主、分级投入的原则,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和人事薪酬制度,以骨干医师培训和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此外,还将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市、县两级医院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区域卫生信息共享。(完)(张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