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2.09.2016  13:38

  云南网讯 据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日,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委实施办法问题。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武定县原残联理事长张建先违规送礼等问题。张建先在担任武定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期间,于2012年10月至2014年12月用公款28869元购买礼品赠送上级部门;2013年武定县残疾人联合会14名职工未按实际出差情况虚报、冒领差旅费33097元,其中:张建先本人领取差旅费2030元。此外,还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2016年6月3日,张建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额收缴县财政。

  二、禄丰县林业局原副局长王国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1年4月至2012年9月,王国强在担任禄丰县林业局天保办主任、副局长期间,安排授意天保办工作人员向工程承包人收取天保工程封山育林碑牌栽植工时费,并将余款39000元作为津补贴发放给天保办工作人员,王国强本人领取8500元。此外,还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及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2016年5月20日,王国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元谋县经信局科员李怀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08年至2014年,李怀文在担任元谋县经信局工业股股长及副局长期间,先后15次收受13人在春节、中秋节送给的礼金人民币共计14800元及价值人民币1600元的购物卡3张。此外,还存在收受他人送给的好处费,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等问题。2016年6月29日,李怀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全部收缴国库。

  来源:楚雄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