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9.09.2020  09:23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例震慑效应,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底线,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昨日,昆明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五华区博物总馆馆长徐世昌私车公养问题。

2015年12月至2019年9月,徐世昌用“文物巡查补助经费”等工作经费购买加油卡对职工私家车辆的燃油费用进行报销,共计报销燃油费用人民币73823.99元,其中徐世昌个人报销燃油费用人民币33320元。2020年6月,徐世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富民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王平违规超员接待问题。

2017年6月至7月,富民县疾控中心在接待相关评审考核、专家组时,存在陪同人员严重超员情况,支出伙食费1988元。2019年12月,王平受到书面诫勉问责处理。

嵩明县杨林镇官庄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刘勇违规购买烟酒等问题。

2010年3月至2020年3月,刘勇在官庄社区任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用社区集体资金2.8618万元购买烟、酒、土特产多次用于接待及送礼。刘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3月,刘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官渡区吴井街道社保所所长何志诚违规发放并领取奖金、补贴,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5年至2017年,何志诚以加班、工作奖励为由,违规用相关工作经费滥发补贴、奖金,共计9550元,并多次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共花费8985元。2020年5月,何志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局长欧秀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20年5月6日,欧秀川接受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对方所送香烟、白酒等礼品。在调查期间,欧秀川主动退交违纪所得。2020年8月,欧秀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以上典型案例,既有使用公款违规接待、滥发津补贴等问题,也有接受可能影响行使“公权”的礼品礼金等问题,徐世昌等人顶风违纪,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牢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自觉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各级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等重点对象,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对违规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坚决查处,狠刹奢侈浪费歪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