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相继破获8起网络涉枪案件

30.03.2018  19:46

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按照“主动进攻、以打开路”的工作思路,集中力量开展网上情报线索挖掘、搜集工作。近日,寻甸、晋宁、富民公安机关相继破获8起网络涉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名,缴获非法仿真枪、弓弩等管制物品10支。

2018年2月上旬,寻甸县局网安大队接网民举报,称一微信用户多次发布兜售仿真枪信息,网安大队民警在锁定嫌疑人后,于3月22日晚对其进行收网抓捕,当场在其家中缴获气枪零部件4件及完整的弓弩1支。

3月5日至21日,晋宁分局网安大队相继抓获6名网络购枪人员,缴获7只气动力仿真枪。

3月21日,富民县局网安大队抓获1名网上购枪人员,在其家中查获通过网络购买零部件自行组装的高压气枪2支。

昆明警方提示:我国法律对枪支的制造、配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同时,根据《刑法》有关条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的,可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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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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