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布5起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例
来源: 昆明日报
4月18日,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公布5起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指导案例,进一步增强旅游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
5起案例分别是,伪造印章,冒用某旅行社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开展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别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冒用旅行社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开展旅游社业务经营活动的杨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无旅行社业务主体资质,但组织接待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的向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伪造印章并冒用其他旅行社名义,通过网络平台招徕游客的云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平台冒用其他旅行社名义,组织开展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云南某土特产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规定,别某被罚款10万元,并因伪造公司印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处罚金1万元。杨某某、向某某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分别被罚款10万元。云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被罚款10万元;公司实际负责人钱某某因伪造公司印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云南某土特产有限公司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被罚款10万元;作为违法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被罚款2万元。
近年来,昆明市深入推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严查在线旅游市场,为旅游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市旅游监察支队提醒旅游消费者,参团旅游时选择正规合法的旅行社,主动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以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违法违规旅游经营活动,可通过昆明旅游质监网、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李思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