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16.02.2018  09:11

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日前,市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各级纪检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在新的一年里谋好篇、起好步、开好局,持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分别是:

石林县清水塘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赵览云违规向群众收取服务费用问题。赵览云在担任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原鹿阜镇)清水塘村委会国土资源信息员并协助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期间,借实施2007年、2008年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之机,先后违规收取农户各类服务费用共计6010元。2017年12月26日,赵览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寻甸县功山镇八岔哨村党总支书记高天辉挪用困难户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高天辉在任功山镇八岔哨村党总支书记期间,未将补助20户困难户的10000元按照要求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而是在未入账的情况下挪作他用。2017年9月1日,高天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宜良县竹山镇白泥磨村委会泥海渡村小组党支部书记张云富在低保评定及补助分配中优亲厚友乱作为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张云富在担任泥海渡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小组长期间,在开展低保评定过程中,将不符合评定要求的其父母张某、段某以及违反评定程序的罗某、胡某、杨某共5人列为低保户,并将低保补助扣留进行二次分配。2015年8月、2016年10月,罗某和张某先后病故后,张云富未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停发低保补助,部分低保补助被其挪作他用。2017年11月30日,张云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东川区汤丹镇工作人员王颢淋驻村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王颢淋自2017年8月担任汤丹镇中山村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员以来,对驻村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思想松懈、作风漂浮,未认真履行驻村队员工作职责,在督查组检查中多次发生“不在岗”情况,致使驻村脱贫攻坚工作严重滞后。2017年12月5日,王颢淋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禄劝县则黑乡副乡长宫晓艳工作落实不力问题。截至2017年12月2日,则黑乡拖木嘎村危房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合计竣工率仅为28.84%,在辖区内排名末位,则黑乡副乡长宫晓艳作为该村挂钩联系领导,对危房改造工作组织指导不力,督促落实不到位。2017年12月7日,宫晓艳被给予通报问责处理。

记者唐丽报道(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