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

18.10.2017  08:33
 

为警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政治纪律规矩意识,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实。近日,中共大理州纪委对5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一、弥渡县德苴乡团山村骗取私分扶贫项目资金问题。团山村党总支部原书记鲁子勇、原副书记鲁刚、村委会原副主任鲁建匠、杨勇、原妇女主任石翠莲、原大学生村官石自等6人,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扶贫项目资金共计31.65万元,并将其中的8.01万元予以私分。鲁子勇、鲁建匠、杨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鲁刚、石翠莲、石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巍山县庙街镇润泽村截留私分扶贫工程款等问题。润泽村党总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字万荣、原副书记朱啟龙、村委会原副主任翁涟漪,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截留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工程结余款等共计12.95万元,并将其中的10.65万元私分。字万荣、朱啟龙、翁涟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祥云县云南驿镇前所社区套取私分扶贫项目资金问题。前所社区党总支部原书记李荣秋、原副书记韩兆荣、村委会原主任周勇、出纳虞永平、会计虞建海和社区第二党支部原书记李光军等6人,利用职务之便,套取私分扶贫工程项目资金14.1万元。李荣秋等6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永平县龙街镇贵口村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等问题。贵口村党总支部原书记阿宏张、村委会主任杨利明、副主任阿群师及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村党总支部第一书记张海金,把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条件的余某某等12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阿宏张、杨利明、阿群师、张海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监委主任李绍文监督不力,并将其亲属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龙街镇纪委原书记罗德茶监督执纪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宾川县力角镇米汤村落实扶贫政策优亲厚友等问题。米汤村党总支部书记李国洪擅自给麻栗窝村民小组增加2个低保名额,麻栗窝村民小组党支部原书记袁洪银将新增低保名额安排给其长子及村民谢某某,村委会主任屈志忠给其亲属安排养猪项目扶持资金等共计5908元,李国洪、屈志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袁洪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力角镇国土规划建设中心驻米汤村工作队员石家良,漠视群众利益且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村监委主任王家元监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力角镇挂钩联系米汤村扶贫工作的副镇长刘旺清工作督导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纪委书记张荐华监督执纪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履责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对胆敢动扶贫资金财物“奶酪”的严惩不贷,对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还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