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全省汽车客运站实行实名制售票

28.02.2017  21:02

20日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2017年3月1日起,全省汽车客运站将实行实名制售票。

据悉,2016年,我省已先后在玉溪、普洱、西双版纳、保山、丽江5个州市43个汽车客运站开展了实名制售票试点。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介绍,实施实名制售票以后,旅客需要持身份证进行购票,且一个身份证只能购买一张车票。对于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学生、未成年人等,购票乘车前需要到客运站派出所办理临时户籍证明,作为购票和乘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