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23.10.2018  23:12
 
              人民网昆明10月23日电(程浩)为推动实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和约束各地严格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谋划经济社会发展,近期,云南省发改委研究起草并报请出台了云南省《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发改委综合处处长、新闻发言人郭金华介绍,《实施意见》提出的管控机制,即: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同等级的地区实行差异化管控制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为超载、临界超载、不超载3个等级,根据资源环境耗损加剧与趋缓程度,进一步将超载等级分为红色和橙色两个预警等级、临界超载等级分为黄色和蓝色两个预警等级、不超载等级确定为绿色无警等级,预警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绿色。 《实施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主要任务,即: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试评价;完善监测网络布设;建设监测预警数据库和信息技术平台;实施一体化的监测预警评价;统筹应用监测预警评价结论;制定综合配套措施;制定水资源、土地资源、环境、生态等分领域单项管控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建成云南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数据库和信息技术平台,实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网络全覆盖,形成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数据收集、整理、评价、预警、信息发布于一体的长效机制。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