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召开全省贯彻落实进一步构建 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视频会(组图)

09.06.2016  01:05
   

全省贯彻落实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视频会于6月6日上午召开。省人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和江峰、省总工会副主席彭增梅、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陆学泽、省工商联副主席刘可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社厅副厅长谢群主持会议。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省人社厅相关处室参会。各州(市)、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州(市)、县(市、区)分会场参会。

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成员单位领导分别结合各部门的职责,就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推动构建我省和谐劳动关系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会议指出,《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是指导新时期我省劳动关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凝聚共识,齐心聚力,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综合治理、持续发力,协同推进我省劳动关系工作。坚持依法构建,用法治思维引领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构建,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坚持共建共享,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不断完善“劳企两利”的劳动关系政策和制度,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树立“利益共同体”意识,促使“两难”变为“双赢”。坚持聚焦问题,着力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突出矛盾,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妥善处理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职工安置等问题。

会议强调,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在党委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进一步形成抓落实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中央和省文件全面贯彻落实。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取得的实际成效和工作经验、宣传企业关爱职工和职工热爱企业的先进典型,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服务于我省稳增长促跨越工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