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出台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人社政策措施12条

14.03.2016  11:54

3月11日,省政府召开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第四场人社政策专场新闻发布会,受崔茂虎厅长委托,邢渭东副厅长介绍了人社厅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精神的12条具体措施,回答了记者提问,并接受了新华网专访。

稳增长开好局”人社政策12条具体包括: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扩大就业、继续实施援企稳岗补贴政策、继续开展人社工作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行动、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协同推进农村人口市民化、继续执行社会保险费缓缴和补贴政策、继续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围绕产业发展加大人才创新力度等方面。

一、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扩大就业

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新一轮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完成“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2万人以上,其中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扶持1000户,完成大学生创业扶持1000户以上。创办小微企业(含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后,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有贷款需求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科技型小微企业申请贷款额度可提高至20万元。对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建设20个创业示范园,给予每个园区100万元补助;建设35个校园创业平台,给予每个创业平台50万元补助;建设20个众创空间,给予每个众创空间80万元补助。组织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和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优化云南人社众创网服务功能和应用,强化供需两端就业和人才的有效对接。组织开展“云南省大众创业奖”评选活动,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创造开发更多的就业创业岗位和机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4.5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继续实施援企稳岗补贴政策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继续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重点用于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及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企业录用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继续给予就业补助,补助标准按照被录用的失业人员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数额计算,每人最高不超过1500元。

三、继续开展人社工作服务企业专项行动

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置“僵尸企业”部署要求,指导企业通过转岗就业、扶持创业、内部退养、公益性安置等方式合理安排分流职工。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和促进企业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针对企业待岗、下岗、失业人员,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和扶持,实现二次创业就业;结合企业转型升级需要,针对企业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业转岗培训,鼓励在现有岗位上创新创业,推动企业二次创业。企业新录用人员,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办理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的,企业可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岗前培训申请。企业以转岗方式安置富余人员进行转岗培训,对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按培训项目实际付费的50%给予每人不超过4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助。鼓励企业组织开展农民工培训,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培训补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主动为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按标准给予岗前培训补贴。

四、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

认真落实《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方案》,按照依托当地龙头企业,培训一批适应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劳动者;依托定点培训机构,提升转移一批技能劳动力实现异地就业;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养一批适应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依托各类创业基地,扶持一批劳动者实现创业就业要求,抓精准扶贫,促精准脱贫,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2016年完成脱贫20万人以上,力争到2020年,通过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帮助100万贫困人口脱贫。整合资源建设一批职工培训中心,抓好以企业职工为主体的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完成职业培训70万人次以上。实施新技师培养计划,抓好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新增技师、高级技师培养,计划培养6000人。

五、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行动

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行动”,以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为主要对象,通过全力开展转移就业实现增收脱贫,全年实现转移就业100万人。开展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活动。突出做好25个边境县(市)、3个藏区县及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特别是“直过民族”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设立劳务服务工作站,开展劳务对接,促进跨省转移就业;组织开展针对性培训,促进跨境转移就业。

六、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扶持政策向返乡农民工延伸,拓宽农村贫困人口就业渠道。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措施,整合资源打造10个以上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被评为省级示范园的,省财政给予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可享受最高13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七、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落实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失地农民、农村低保家庭等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帮扶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万人。

八、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建立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开展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开展“一对一”帮扶和援助,对困难高校毕业生要进行重点帮扶。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力度,实施校园创业计划,组织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每年评审10个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区、评选100个高校毕业生经营实体、评选1000个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组织万名以上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开展创业(技能)培训。推动开展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组织10000名以上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指导企业建立就业见习制度,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为企业选人用人搭建平台。取消人社系统管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费。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且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企业吸纳就业见习人数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加强我省基层服务稳增长工作力量,缓解基层人才紧缺状况,启动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加大选派力度。

九、协同推进农村人口市民化

为服务全省稳增长工作大局,促进城镇化建设,确保进城农民享受均等化的人社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出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城镇化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见》,从就业、创业、社保、人事人才、信息化等方面为进城落户农民提供实惠、便捷的服务。进城落户农民工符合劳动预备制培训条件的,可自愿选择省内技工院校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给予每学年3000元的培训补贴。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但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至法定退休年龄、在云南省境内从事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经本人自愿申请,可持户籍资料在户籍所在地或凭云南省《居住证》在居住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取消在人社系统托管的人才集体户收费项目。通过降低进城落户门槛,提供进城落户后一系列的社会保障惠民措施。

十、继续执行社会保险费缓缴和补贴政策

对符合产业导向,在生产经营中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继续按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可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执行期为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企业吸纳城镇就业困难群体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十一、继续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至0.5%以下。省本级生育保险费率下调至0.2%,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16年12月31日。全省工伤保险行业类别从原来的三类划分为八类,平均费率从0.93%降为0.75%。依法推进所有用工单位和职业人群参加工伤保险,重点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项扩面行动。完善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

十二、围绕产业发展加大人才创新力度

进一步创新高层次人才和智力引进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合作、招商引资、对口帮扶与招才引智的有机衔接模式,探索贫困落后地区高端人才柔性引进办法,围绕产业发展大力引进各类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构建企业为主导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通过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市场间的高效信息交换,有效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一步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和人才激励政策,专业技术人员自愿留职离岗领办、创办企业或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特殊情况,经向所在单位申请,批准后可延长至5年,解决科技人员转化科研成果的后顾之忧,引导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走向市场。加大外专引智工作力度,举办人才创新云南国际人才交流会。促进引智成果产业化转化,实施一批以“人才—项目—基地—产业化”模式的引智成果精品工程。实施2016年度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新增高技能人才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