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公安机关迅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精神

08.08.2017  18:14

 

 

2017年8月4日下午,省厅召开了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省厅会议结束后,德宏州公安局党委迅速召开全州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对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余其能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余其能同志指出: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总要求提出的执法公正的基本前提;是“法治德宏”“法治公安”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公安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所在;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基本期盼。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公安厅党委和任军号厅长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办理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余其能同志要求: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是主体责任,分管领导是分管责任,办案部门是主办责任,法制部门是审核把关责任。要做到“五个强化”,深入推进全州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责任和措施落实。 一是要强化执法办案主业责任的思想认识。 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标准和要求来开展。只有树牢执法办案主业责任的思想认识,才能做到执法活动、执法环节的规范化,才能履行好执法办案的主业责任。 二是要强化执法环节的监督检查管理。要 深入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 扎实开展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 加大案件评查力度,严格案件的审核把关。 加大案件评查的比重和力度。 注重加强与法检的沟通协调,达成共识。 加大追责问责的力度,严防出现冤假错案和刑讯逼供案件。 加强监督检查。 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三是要强化执法办案民警能力素质水平的提升。要 组织全警执法培训。 制定常办案件证据采集标准指引供办案民警参考使用。 扎实抓好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 严格执行执法办案“四个一律”规定。 加强法制队伍自身建设。 四是要强化执法办案问题短板整改补齐。 针对执法办案中的问题和短板,各县市公安局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分管领导要组织逐项整改补齐短板,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是要强化执法办案所需保障条件的明显改善。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人、财、物保障是前提。各县市公安局党委和各部门要专题研究加强执法保障工作,为一线执法办案民警配备必要的装备和改善工作条件。 保障侦查办案和全警法制培训工作经费; 调整充实加强法制队伍和部门法制员。 加强执法办案场所规范管理,整改存在问题,保障执法办案规范有序。 规范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执法执勤一线民警必须100%配备到位,加强管理使用,养成出警必使用的习惯,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加强对音视频的规范存储管理。 

 

余其能同志强调: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把手”工程,是全警的责任,全州公安机关要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共同努力,真抓实干,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全州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整体战斗力和执法公信力,严防党的十九大期间德宏不发生影响重大的执法安全和重大舆情。

 

州局在家党委委员、局直各部门负责人和全州公安民警571人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