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会议精神

20.11.2014  11:57

11月18日,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云南省各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为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邀请了省级有关厅局和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专家委员会,共同召开“全省村镇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合国家工作部署,安排布置云南今后村镇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

【背景】

云南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战略部署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城镇化进程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乡镇环境治理行动,确保全省城镇建设提速度、上水平、出品位,省政府提出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战略部署,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意见》(云政发〔2013〕102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规划(2013-2017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提出,2013-2017年期间,全省建制镇新建、改扩建供水工程项目300个,其中,新建供水项目191个,新增供水处理能力49万立方米/日,新增输配水管3221公里;续建和升级改造供水项109个,改造规模11万立方米/日,改造输配水管645公里,续建规模10万立方米/日,续建输配水管网789公里。新建污水处理项目 500个,新增污水处理规模93.6万立方米/日,新建配套污水管网4393公里;新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500个,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7450吨/日,新增垃圾收运设施规模21710吨/日。

专项规划》提出,力争到2017年,全省建制镇镇区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措施】

亮点一:保障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据了解,目前云南建立了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督查机制,采取不定期检查、重点督查、专项核查等多种方式,对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适时进行督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健全项目建设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制度,切实保障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志勇指出,要建立多部门联合督查制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主动协调省委农办、发改、财政、环保、农业等部门,建立专项督查、绩效考核机制,通过不定期检查、重点督查、专项核查、定期通报等多种方式,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对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亮点二:加强重点流域环境治理

据了解,自2012年9月启动全省第一批重点镇排水项目以来,为加强云南建制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治理,云南对于水环境问题突出、水体功能较高、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大的区域,重点落实防治措施,开展了三峡库区上游、滇池流域重点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同时,由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专家委员会市政专业技术组负责对项目提供技术及经济咨询,进行适用技术研发、论证,指导项目建设。

亮点三:实施信息化管理

据了解,云南还在“云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基础上建立了小城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动态信息管理系统。2013年度项目中80%已完成信息录入,50%完成月报填写,实现项目的收集信息、项目申报、项目全过程管理;2014年项目正在进行录入工作。

推进县域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统筹治理试点

会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志勇指出,村镇治污设施要坚持因地制宜与经济适用技术、环境保护与开发建设、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等内容相结合,科学选择适合村镇规模的污水、垃圾处理技术和建设标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镇(乡)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技术导则,开展村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适用技术指南等有关课题研究。

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县域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统筹治理试点,推行县域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模式。”赵志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