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步入正常化轨道

25.02.2018  23:41


云南省博物馆远眺

自2015年以来,全省文化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精神,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的发展。

云南省文化厅十分重视把做好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列入每年的文化工作任务进行科学的安排和部署,使全省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步入正常化轨道。近三年来,共投入专项资金共14256万元

据了解,我省购买公共文化的类型主要集中在公益性文化产品的创作与传播、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和管理等多个方面,主要采取对省直文化单位安排项目任务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承接购买主体。目前,购买主体已涵盖省级国有文艺院团、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各州市国有文艺院团,以及民营文艺院团和社会演出类企业等单位。

从2015年起,省级财政每年都安排870万元资金,用于保障“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文化惠民演出活动的开展。

(杨洪文   白   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