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开始投票

10.11.2016  22:02

2016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开始投票

微信及网页投票通道今日8时同时开启


本报讯(记者彭 燮)11月10日,2016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进入投票阶段,微信和网页投票通道同时开启。读者可以通过中国质量新闻网和中国质量报微信、中国国门时报微信及中国质量新闻网微信,参与到活动中来,分享您的年度质量记忆。

本次投票共设7个项目,分别是年度质量事件、年度质量人物、质量魅力城市、年度魅力品牌、质量标杆企业、年度质量创新、卓越技术机构。投票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25日。

为了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质量之光组委会郑重声明,一旦发现刷票行为,立即停止该备选项的投票资格。

组委会特别声明

本次投票活动禁止刷票,一旦确认刷票,取消该备选项投票资格

网页投票:1个IP地址1天最多只能投100票

微信投票:1个微信号只能投1票,投票前请先关注中国质量报官方微信或中国国门时报微信或中国质量新闻网微信

投票方式

网页投票:设立于中国质量新闻网

微信投票:设立于中国质量报官方微信、中国国门时报官方微信、中国质量新闻网微信

投票时间

网页投票:11月10日至11月25日,每日8:00至20:00

微信投票:11月10日至11月25日,每日0:00至24:00

中国质量报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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