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荣获第十四批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7.11.2015  11:59

近日,省质监局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命名为第十四批“省级文明单位”,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中央颁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主要内容,省质监局党组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树立质监系统良好形象、推动质监事业全面发展的有力抓手,融入质监事业发展和改革的始终,作为质量技术监督整体工作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按照“抓管理、强基础,抓源头、把质量,抓改革、求发展,抓队伍、塑人才,抓创建、促和谐”的创建思路,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三创”精神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关、特别能奉献”的质监“四特”精神,注重把文明创建与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全面做好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保和谐等各项工作;与提高服务中心工作的有效性结合起来,在面临体制调整和职能转换的背景下,始终坚持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正确领导,坚持改革创新,毫不动摇抓质量、毫不松劲保安全、毫不懈怠促发展、毫不停步强质检,自觉顾全大局、攻坚克难、奋发向上,主动应对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确保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监管不软,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没有出现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事件;与强化质监部门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树立起质监部门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科学权威的技术执法形象、可亲可信的人民质监形象,通过“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形、实化于行”的一系列措施,形成“多方参与、齐创共建,以点连线、以线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不断深化、全面拓展”的良好局面,努力实现让自身更强大、基础更坚实、发展更和谐、监管更有力的共同目标。

系统内同时被命名为第十四批“省级文明单位”的还有:省计量院、昆明市质监局、玉溪市质监局、德宏州质监局、迪庆州质监局和临沧市质监局。各获命名单位均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以“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鞭策,持续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在巩固、拓展、深化、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服务效能和发展水平,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强基固本,奋发有为,以质取胜,为实现富民强滇,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