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督查玉溪市质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05.09.2017  00:41

8月30日至31日,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琪率省质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第三组,对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围绕市质监局部署落实2017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单位消防管理等重点工作情况展开督查检查。采取座谈提问、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反馈情况等方式,分别对玉溪市质监局相关科室、红塔区市场监管局、玉溪市金生(台湾)游乐发展有限公司、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等在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方面工作进行细致认真的督查。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玉溪市质监局在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对玉溪市在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完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燃煤锅炉淘汰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整改建议,并对下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出4点要求。一是落实社会责任。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增强政治责任感,将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融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落实监督责任。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并用好行政执法手段,层层传导压力。三是落实检验责任。检验机构要严格认真细致开展工作,注重关键风险点的落实,科学、严谨、高效地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四是落实主体责任。要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问题要认真自查、立行立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