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质监局多举措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12.04.2017  22:2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政府及省质监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治理,有效防止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大理州质监局多举措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部署、督促全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明确了检查范围和检查重点,覆盖州内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全部生产企业及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二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质监局)要依据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和部门职责分工,督促列入检查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相关单位开展安全自查和隐患治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开展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各县(市、区)局要认真履行辖区监管职责,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企业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重点排查企业必备生产、检验设备是否齐备;是否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控制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原材料、半成品及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严厉及时进行查处,努力预防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强化监督抽查检查。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上下联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努力防止发生重特大和系统性质量安全事故。发现危险化学品产品缺陷等系统性风险要及时向当地安委会和上级监管部门报告,督促相关企业针对同类产品采取措施消除风险。

五是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按照省、州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部署,各县(市、区)局要在前期摸排和隐患治理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联合安监、能源等部门采取约谈、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方式,推进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工作,督促企业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