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质监局以廉政监督卡促阳光执法

15.07.2015  13:01

大理州洱源县质监局在廉政风险防控中,不断优化措施,创新模式,推行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以《廉政监督卡》严肃纪律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力促阳光执法。

一是制作《廉政监督卡》,载明监督内容。对公务人员是否滥用职权侵犯监管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存在徇私舞弊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等10项监督内容实行监督,通过公布廉政投诉举报电话及联系方式,要求当事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二是向监管服务对象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监督。进入执法检查程序后无论查到质监违法案情与否,执法人员均向当事人提前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是行政处罚案件办结之后,当事人根据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案件调查、处罚告知和处罚决定等环节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其合法权益是否受到损害、执法人员是否违法违纪等情况在廉政监督卡载明情况回寄大理州质监局纪检组。局纪检组将及时核实,对有问题的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当事人反馈。

四是利用廉政监督卡的发放和回寄,加强与质监监管对象的互动。这进一步强化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纪律教育和约束。

五是对行政处罚对象由局纪检组牵头实行跟踪回访。面对面了解当事人各方面意见和具体整改情况,做到事后有跟踪、工作落实有督促,提高监督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