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检院发布《新老陶瓷鉴定》地方标准

30.11.2016  04:07

11月28日,《新老陶瓷鉴定》云南省地方标准发布会在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召开。


云南省地方标准《新老陶瓷鉴定》由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2家单位联合起草,以“保护国家文物安全、保障新老陶瓷器市场正常发展、为执法部门提供客观、科学的依据及时判决涉文物案件”为主要目标,突出客观性、可靠性、先进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等特点,统筹考虑国内外对新老陶瓷器的鉴定需求,对其建立科学的、可重复的、统一规范的检验评判标准。标准的建立规范陶瓷器文化艺术收藏品的市场行为,推动陶瓷器文化艺术收藏品的诚信交易,为金融、抵押、保险、司法中的古旧陶瓷器鉴定提供权威的科学方法,降低资产评估风险。

标准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鉴定方法、结果判定等5部分组成。陶瓷新与老的鉴定属于综合鉴定,包括初步鉴定、显微鉴定和仪器鉴定三个方法。明确初步鉴定、显微鉴定和仪器鉴定三个方法的指标,只有三个方法的鉴定趋于一致,经鉴定组审核通过后,才能做出陶瓷新与老的鉴定结论。标准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