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预防工作是一种责任——转隶之际回眸德宏检察预防发展历程

03.01.2018  18:03

悠悠岁月、慢慢历程。翻开尘封的记忆,在检察院这个充满创造、遍布挑战,又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回望二十年余的侦防工作历程,使我们经历了许多因开展工作而掀起的情感涟漪。翻开昨天的记忆,总有一些经历值得铭记,也有一些事件给人启迪。

  我们在“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检察工作宗旨指导下,为依法全面发挥好检察预防职能作用,更好适应反腐败工作发展的历史需要,1997年10月,经州编委批准,在反贪污贿赂局内设机构增设“职务犯罪预防科”,何建华(已故)、普明堃等历任不同时期科长。

  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查办惩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有效途经。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指导下,为推动惩防体系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04年4月,预防科从反贪局分离出来,作为检察院独立的内设机构,更名为“职务犯罪预防处”。蒋必戎、王瑞兴、李兴明、胡国映历任不同时期处长。预防处因工作业绩突出在2004年、2008年、2009年、2011年、2014年多次受到国家、省、州表彰奖励。在2011年至2016年与公路局开展的陆地共建活动中,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单位。

  在司法体制改革使我们侦防人员面临转隶,即将奔赴新成立的监察委的离别时刻,我们回首过去的检察历程,不论是风雨兼程的峥嵘岁月,还是得心应手的灿烂时光,一路走来,我们用热情和辛勤的汗水,抒写出一项又一项闪光的预防业绩。2007年3月,由预防处组织,段青同志主编出版了德宏州第一本《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2011年1月又主编出版了《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经验、论文、典型案例汇编》。以自信的精神走上党校、海关、工商、税务、武警部队等等行业的预防讲坛,因为出色的预防工作业绩,2012年12月段青同志被省检察院遴选为首届预防业务专家。2017年9月,又在高检开展的实战练兵竞赛和“百千万侦防人才”选拔中,荣获侦防能手人才称号,10月又被州委普法办选聘为讲师团成员。

  2009年至2012年底,时任预防处长的王瑞兴,率领开展了许多重大工程的专项预防,并于2012年3月,首创制定了《预防提示工作规定》,实践中就与德宏州公路局开展的专项预防发出了预防提示。离开预防四年后,2016年初又重新回到预防处工作。今年来,与农行、烟草、公路等行业开展了专项预防,8月就扶贫领域专项预防,与烟草公司一道深入陇川、梁河阿昌族乡镇,就烟草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开展现场预防督查,并应邀到德宏州边防支队、德宏州质监局等单位讲授预防讲座。

  2014年,高检组织全国预防微电影评比,在院领导的重视,广大检察人员的支持参与下。由当时预防处长李兴明牵头,段青同志编剧,经过3个多月的辛勤创作、演出、制作的预防微电影《大山的眼泪》,在省院的评比中荣获二等奖,在高检评选中荣获优秀奖。

  郝久平同志主要负责日常询档查询工作和专项预防工作,几年来为投标人出具询档查询函4千余次。在平凡的岗位上,恪尽职守的完成好本质工作。

  我们用铿锵的脚步诠释着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素养,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视为神圣的使命。从2013年至今,全州开展了预防调查123次,案件剖析121次,警示讲座635次,警示教育2463次,检察建议117件,开展专项预防30项,发出预防提示386份,开展扶贫领域专项预防17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821次。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败总体设计中一种比较理性的情感选择,具有更高的境界和更广泛的视野,所以人们常说:预防犯罪远远胜于惩罚犯罪。

  展望新的征程,我们豪情满怀,在司法体制改革高设计、高目标、高成本的实践中,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高检的统筹部署下,提升自身文化素养,提高政治思想认识,以良好的精神素养,知性地善待改革,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识到国家司法政治体制改革是为了提升法制体制,整合办案力量,强化责任担当。 

  一个行业、一个社会、一项改革都需要好的文化修养提升思想,升华境界,照亮前进的方向。沐浴在深邃的文化遐想中,煜煜生辉的文化涵养,犹如照亮黑暗夜空的灯塔,使我们以历史的眼光看待转隶,提高政治觉悟,支持中央提升反腐败力量的改革。回望过去,我们牢记使命;展望未来,我们砥砺奋进!公正清廉犹如灿烂的霞光,始终照耀着我们前进的道路,我们预防人员将把在检察机关工作实践中,长期积累的好经验传承下去,愉快地踏上新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