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财政局对县市财政部门“六五”普法开展检查验收

06.08.2015  10:24


为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推动依法行政,促进依法理财。根据省财政厅“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验收工作要求,红河州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作出部署,及时进行安排,近日,对全州财政系统“六五”普法开展检查验收。

为确保检查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州财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六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考核范围、考核内容、考核时间和考核要求。指定由三名局领导带队,从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听情况汇报、查看学习记录和工作台账、座谈了解、走访普法对象、现场抽考的方式进行考核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财政部门能立足实际,加强领导,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全力推动普法工作开展。

一是建机构、强措施,积极有序推进普法工作。各县市及时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督检查法制科(股),具体负责“六五”普法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股)室认真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认真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财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财政工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领导小组每年研究法制工作,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专会,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查找差距原因,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征订《财政“六五”普法读本》、《法制与社会》等学习读物,方便干部职工学法,做到人手一份。

二是抓学习、强素质,积极强化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升。主要领导率先垂范,自觉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用实际行动引领法制学习,推动普法工作。认真抓好学法计划制定,规定学法内容,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法制理论与学习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法,利用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学习和支部学习活动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公务员法》、《保密法》、新《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违反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积极组织学法考试,强化学法效果,推动干部职工理财能力和水平提升。

三是强宣传、营氛围,积极涵养干部职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识。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栏、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悬挂标语等方式,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册、讲解财政政策、解答群众疑难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及时向服务对象传输财政法律法规知识,推动全社会关心财政、支持财政工作良好氛围形成。

四是建制度、强监管,积极推动和促进财政政策落实。按照建设法治财政的要求,各县市建立健全了预算编制、资金审批、财务管理、资产处置、项目申报等一系列规范财政行为的管理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行事,切实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严格法定职责履行,积极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规范行政行为。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切实加强会计监督、内部监督和专项监督,及时查处各种财政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财经秩序。

通过“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各县市财政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财务管理不断规范,执法责任制和财政政策不断落实,财政干部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复杂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为高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极大地推动了全州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促进民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