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加快财政资金的拨付力度 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03.02.2016  16:12

      2009年起,通海县按照中央、省、市的总体部署,结合通海实际,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运行新机制;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施新的县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后勤保障服务社会化管理。改革取得了显著实效,一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总参保(参合)人员达到276791人,参保参合率达89.57%,其中参合率99.04%。二是报销比例(补偿水平)不断提高,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大幅下降,“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了缓解,人民群众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三是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药品收入占医疗服务总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以药养医”问题逐步扭转,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稳步增长,患者满意度逐年提高,医患矛盾紧张状况逐步缓解。

2015年,中央、省、市财政共下达医疗卫生事业专项资金10800.92万元,县级财政安排1319.65万元(不含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人员经费)。截至2015年12月25日,县财政共拨付医疗卫生事业专项资金12838.07万元。资金的拨付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