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新规严管财政资金 上年资金剩太多下年预算就压缩

13.09.2015  10:30

漏征企业契税、财政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结余资金过大等,财政资金管理一旦出现问题,将会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日前,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其中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严禁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

怎么收 税务机关不得截留挪用税款

规定》明确,财政资金是指纳入各级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具体包括上级政府各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本级政府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在编制预算中,各级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同时,加大政府采购透明度,认真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

在强化收入预算管理上,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不得截留、占用或挪用税款。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要将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开设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不得以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存私放、私分等方式处置非税收入款项。

怎么花 预算执行进度慢将被约谈

规定》提出,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预算执行考核机制,对预算执行进度慢或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实行约谈制度,调减收回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要在法定时限内下达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以及上级补助的各项转移支付资金。本级预算安排对下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应当分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30日和60日内正式下达。上级补助的各项转移支付,应当在30日内正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各级政府。

我省还要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政策,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严禁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资产配置、办公用房修缮改造等公务支出管理方面的各项规定;要严格公务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建立公务审批和清单制度。

怎么管 结余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

在财政资金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该如何监管处理?《规定》明确,我省要推进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收回资金的项目需在以后年度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各级财政除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外,一律不得按照权责发生制列支,已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存量资金,要结合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在2年内使用完毕。

我省还要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2016年起,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地区或部门,适当压缩下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规模。其中,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地区,按照一定比例相应核减其下年度转移支付规模;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按照一定比例相应核减其下年度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规模。记者 宋金艳(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