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积极利用贴息手段 撬动金融资源支持全省脱贫攻坚

18.09.2016  19:10

 

为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扶贫的支持和引导作用,降低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获得金融支持的门槛,省财政积极利用贴息手段,注重发挥财政扶贫资金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源进入,支持全省脱贫攻坚。

一是设立扶贫到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试点资金。2014年以来,省财政累计安排扶贫到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试点资金2.8亿元,通过3年的财政资金投入,至今年已实现了对全省93个贫困县试点的全覆盖。试点以县为单位,由省级补助300万,州(市)级安排100万,县级安排100万,合计500万元,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

二是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贴息资金投入。2015年,省财政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贴息资金4.86亿元,围绕扶贫到户贷款及项目贷款进行贴息。

三是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式,县级自主确定扶贫贴息投入规模。按照中央和省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要求,在2015年省级在52个县推行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16年在122个县(市、区)全面推行“四到县”机制。“四到县”将原来的扶贫贴息、产业扶贫、劳务输出、互助资金试点等8类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由县级政府围绕减贫任务和扶贫规划,自行确定具体扶持项目并审批。县级由“主演”变“导演”,自主性进一步增强,可结合实际需求,加大扶贫贴息力度,撬动更多信贷资金进入支持脱贫攻坚。

通过以上举措,大大调动了全省金融机构放贷和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申贷的积极性,扩大了扶贫小额信贷规模,大幅提高了扶贫精准度。2016年,我省进一步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紧紧围绕今年预脱贫120万贫困人口的目标,扶贫小额贷款发放规模力争达到400亿元。据省银监局统计,截至7月31日,全省扶贫小额信贷已发放89亿,比2015年全年86亿还多,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9.8万户,扶贫小额信贷为解决我省贫困农户脱贫和发展产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