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财政工作座谈会要求全力以赴确保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07.08.2015  13:21

      8月3日,省财政厅召开2015年全省财政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要精神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上半年工作汇报暨园区建设会议、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等一系列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究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和当前财政经济形势,统一思想,提振信心,理清思路,明确任务,确保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陈建国厅长到会作重要讲话。

陈厅长指出,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改革发展任务十分艰巨繁重的新形势、新挑战,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为总要求,以“十个要”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引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狠抓各项财政措施的落实,有力保证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上半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35.6亿元,同比增长2%;全省地方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45.8亿元,同比增长11.8%;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实现新突破,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幅位居全国第一。全省财政收支呈现“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运行态势,财政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省财政厅积极出台财政支持稳增长的贯彻意见,增加稳增长资金35.88亿元。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把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摆在突出位置,支出进度完成年初预算的46.9%,高于上年同期3.7个百分点,创下2000年以来的最好水平。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和交通运输等5个方面的支出规模达1483亿元,占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69.1%,高于上年同期1.6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深化财税改革初见成效,在十五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预算编审改革进一步深化,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盘活,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快,财政投融资方式进一步创新,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进一步公开,国库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省以下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探索,财政专项资金进一步整合,税制改革政策进一步落实,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机关内设机构进一步调整。通过深入推进改革,全省财政体制机制运行更加规范、完善。

下半年,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发展形势,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围绕目标不动摇,采取措施不一般,坚决完成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第一,全力以赴抓增收 。要按照“做大蛋糕”的理财思路,狠抓“十个要”工作措施,切实做到依法增收,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颗粒归仓。

第二,坚定不移推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审改革 。在明年的预算编制中,要将政府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试编2016年—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要想方设法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建立留存资金“限期留用、超期收回”制度,完善存量资金收缴制度,消化存量资金,严控新增存量资金规模。 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绩效管理是现代预算管理的核心,要积极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建立评价结果与运用相结合的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预算、调整支出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把该花的钱如期花出去,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部门加快执行进度。强化考核督查,落实进度考核机制,执行快的部门给予奖励,执行慢的部门要约谈、通报,进而扣除相应额度,使得“钱等项目”变为“项目等钱”。 进一步创新财政投融资方式。 创新财政资金补助、设立基金等方式,强化财政资金放大效应。在公共领域推进PPP特许经营方式,尽快推动PPP项目落实,要把好“物有所值”的评价关和“财政承受能力”的论证关,扮演好既是推动者又是监管者的角色。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快完善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整合财政专项资金,不断强化国库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信息公开机制,努力探索建立省以下事权责任与支出相适应制度,着力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第三,统筹兼顾保重点。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和讲规矩的角度,该支持的一定要充分支持,该保障的一定要做到有力保障。

同时,陈厅长还从锲而不舍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始终坚持依法理财、切实做好债券发行工作、进一步做好信息化建设、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坚持不懈抓队伍等方面,对下半年财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省财政部门下一步工作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鼓足了干劲,提振了信心。

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及各州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等1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各州市财政局、滇中产业新区财政局、3个省直管县财政局还进行了交流发言。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人:覃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