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财政局惩防并举规范惠农项目资金

26.09.2016  14:39

 

大理州财政局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问题多发易发资金监管风险处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反腐倡廉向基层延伸,确保中央和省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1至7月,全州农林水事务支出达323388万元,同比增长60.3%。其中:农业支出62105万元,同比增长31.1%;林业支出41289万元,同比增长17.3%;水利支出58389万元,同比增长23.1%;扶贫支出92799万元,同比增长307%;其他支出8927万元。

一是严格资金拨付管理。在拨付资金程序上做到“一审”即单位在提出拨付资金申请时,严格审核单位提供的项目建设资料;“二看”,即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看项目建设地点与项目批复、项目实施方案是否一致,看项目建设进度、工程量与资金申请是否相符等;“三拨”,即在资料审核和项目建设实地查看可行后,由县国库管理中心提交资金请拨单,通过“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拨付资金。通过以上三点确保项目资金及时、精准拨付到位。

二是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积极做好惠农项目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并将所有财政惠农项目纳入州、县、乡三级财政日常监管范围,要求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进度使用资金,定期对项目资金进行抽查巡查,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台账,并严格审核项目建设资料,从项目立项、申报,到项目的验收、资金的拨付,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确保质量过硬,服务到位,提升建设效益。

三是强化项目公开深度。通过电台广播、政府网站、日报纸媒等多种途径公告年度惠民生重点项目及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并在实施的乡(镇)、村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增加涉农项目实施的透明度和资金运行的阳光性。

四是健全项目监管机制。财政部门将继续结合自身监管优势,突出问题导向,健全监管机制,巩固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抓重点问题,着力解决一些资金使用管理的“老大难”问题,彻底找出问题根源,厘清监管责任;抓整改落实,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限期整改,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制度、管理手段、监管方式;抓执纪问责,发现问题要紧盯不放,及时公开曝光一些典型案例;抓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