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四项措施夯实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

20.01.2015  10:58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严把资产处置“出口关”,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夯实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和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一是报备报批程序完备。 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履行资产管理审批手续,把好资产报废、划转的核销工作审查关。

      二是核查核实落到实处。 对各行政事业单位报送的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全面审核,同时对数量较大的国有资产处置进行实地核查,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三是处置处理平台健全。 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性谈判机制,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和国有资产拍卖平台。

  四是公平公开形成规范。 确定每月的20日为州级行政事业资产处置拍卖日,通过西双版纳报、互联网、微信等方式将招租事项向社会公开宣传,同时,减少招租条件限制,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公司能以现场投标竞价的形式参与公开招租,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