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财政局“四个到位”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06.07.2015  12:47


按照农村强、农村美、农民富的要求,为继续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州委、州政府决定从2014年起,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州财政局“四个到位”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确保专项资金投入到位。及时将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开源节流,调整支出方向,优化支出结构,发展经济,不断拓宽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确保各级财政投入美丽乡村建设的专项资金落实到位。2014年州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经费(其中整合民族团结示范建设100万元),2015年州级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

      二是社会资金参与引导到位。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发挥农民建设美丽乡村的主体作用,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发动群众筹资投劳、以资代劳,积极主动投身美丽乡村建设。

      三是创新协调联动到位。整合涉农资金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统筹项目布局、项目建设内容,集中财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把资源向美丽乡村示范点倾斜、集聚,做到“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到哪里,相关项目和资金配套就跟到哪里”。

  四是考核监管到位。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级达标村、精品村、云南中国最美乡村进行初验初评,兑现以奖代补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落实使用情况、资金整合项目落实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