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采取四项措施严把资产清查质量关

02.09.2016  16:08

 

目前,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已进入数据上报和复核的关键阶段,省财政厅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全省资产清查工作任务。

一是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组织召开全省国有资产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对全省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查找问题、研究措施、明确责任。对不按时上报清查结果、清查结果或审批事项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省资产清查进度和质量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问责,强化清查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是审计复核,全面覆盖。要求省级部门在抓好清查进度的同时,还要做到审计全覆盖和复核全覆盖,省本级单位必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对资产盘盈、盘亏和资金挂账等情况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同时,通过政府采购招标10家会计师事务所对省本级全部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清查、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以及专项审计报告、经济鉴证报告等进行复核。其中,抽取20%的单位和资产量进行全面审核,剩余80%进行重点审核,两项审核工作各有侧重,整体覆盖。

三是聘请专家,智力支持。为保证复核工作的顺利开展,聘请了业内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对复核工作中出现的共性问题、特殊问题、重点问题及政策性问题提出处理建议,避免清查单位、审计机构与复核机构之间出现争议,确保高质量完成清查工作。

四、发布进度,适时跟踪。借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的图表展示功能,适时发布全省资产清查工作进度,并按“完成盘点百分比”和“完成上报百分比”两个指标进行排名,排名结果以柱状图和折线图形式在首页公开发布。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和州(市),资产管理处及时了解原因,督促整改,确保圆满完成全省资产清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