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开拓创新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工作亮点纷呈

09.12.2016  00:35

   

2016年,云南省财政厅以提高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为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力促社保基金管理工作取得“ 一项改革、二个率先、三项突破、四个提升 ”的好成绩,有力推动了我省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和社保基金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一项改革:

积极主动,力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云南省财政厅主动协调,认真测算,出谋划策,为《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及《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等文件的出台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撑和重要的意见建议,保障了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目前,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和待遇发放工作已全面启动。

两个率先:

一是率先试点全国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 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是财政部重点建设的信息系统项目之一,财政部高度重视,在对云南省社保基金信息化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基础上,将云南省纳入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一期项目试点范围,并率先在云南开展试点工作。随着系统建成,将统一全省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财务核算,并实现与人社、地税、银行等部门的社保基金业务数据共享。 二是率先实现社保基金财务核算一体化。 云南省财政厅率先联合省人社厅共同建设了云南省社保基金财务核算一体化信息系统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全省社保基金财务数据横向纵向联网,统一了社保基金财务核算流程,实现基金财务核算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财政监督职能延伸到社保基金财务核算领域。

三项突破:

一是首次向省人大报告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2016年,在云南省十二届人大二十九次会议上,云南省财政厅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至此,实现了省人大对我省社保基金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的全过程审批监督,完善了全口径预算管理,有效推进了新《预算法》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首次开展全省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分析。 2016年,云南省财政厅根据基金决算、相关部门提供的大量业务统计数据,首次开展了全省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工作。通过分析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的影响因素及结余的支撑能力,查找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形成分析报告上报省政府、财政部,为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三是首次开展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精算平衡工作。 为了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省财政厅联合省社保局通过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算模型建设,对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长期收支进行了预测,分析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面临的问题及影响因素,提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为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个提升:

      一是重绩效进一步提升我省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水平。 以绩效为导向,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经省政府同意后,下发了《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制定了《云南省2017年社保基金预算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将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等指标予以量化明确,促进预算与执行的紧密衔接,强化基金预算监督管理。并对各州(市)2015年度社保基金预算进行绩效考核评比,共评定11个州(市)获得先进奖励。在2016年财政部举行的全国社保基金预算考核评比中,云南省财政厅荣获一等奖。二 是创新举措进一步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取得新成效。 出台了《云南省本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银行存款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行为,三次在4家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中开展定期存款竞争选择,总规模79亿元,竞争利率屡创新高,实现了定期存款利率和存期的最优组合,确保社保基金收益最大化。积极推进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中央授权机构运营,现我省已被中央确定为第一批委托运营省份,12月底以前将把首批委托运营的100亿元移交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同时,到临沧市和玉溪市开展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调研,通过摸清州市情况、督促优惠利率执行并指导引入竞争机制等多项措施,督促州市加强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 三是抓关键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财务管理。 牵头研究拟定了《关于加强社保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全省各级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加强社保基金的内控管理,在社保基金收入、支出和管理各环节全过程加强社保基金财务管理。 四是建内控进一步强化社保基金安全管理。 制定了《云南省财政厅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强化内控,防控结合,规避风险,提升我省社保基金运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