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豪:云南“三农”工作须准确把握好5个方向性问题

13.02.2015  17:18

    新华网云南频道2月13日电(记者 吉哲鹏)云南省省长陈豪12日在昆明召开的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暨全省第九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下派动员会议上表示,2015年云南将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取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将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1860万吨以上,农业增加值增长5.5%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为此,在农业农村发展的新阶段,做好云南“三农”工作必须准确把握好以下5个方向性问题:

    第一,要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陈豪说,在农业农村发展的新阶段,继续走拼资源消耗、拼农资投入、拼生态环境的老路难以为继。要立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结构,推动农业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构建区域优势布局和专业生产格局。要立足于多样性资源这个独特基础,发展多样性农业,在“”字上作文章、下功夫,念好“山字经”、唱好“林草戏”,打好高原特色农业牌。要立足于充分发挥沿边优势,利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规模,加大与周边国家的农业交流合作力度。要立足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在“内外联动”上下功夫,抓农产品转化加工,抓农产品流通,发展高品质、高附加值、高集约度、高科技农业。要立足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农业生态治理,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现代农业。

    第二,要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陈豪指出,云南要美,农村必须美,必须坚持不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编制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继续开展省级重点建设村、美丽乡村省级示范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重点向沿边地区倾斜。探索旅游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集特色农业、生态环境、民族文化和美丽乡村为一体的新农村建设。

    第三,要增加农民收入,让全体群众共享发展成果。陈豪说,增加农民收入是农业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强化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健全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完善补贴方式,降低操作成本,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落实同工同酬政策,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新型农民队伍。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快云南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扶贫攻坚,推进片区开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重点帮助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加快发展,确保小康路上不让一个民族兄弟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

    第四,要加快创新驱动,激发农村发展活力。陈豪说,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要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把现代科技成果、新商业模式引入到农业各个环节中来,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特别要加强种业科技创新、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努力提高农产品的单产和质量水平,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更大的空间。要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释放农民财产增值潜力,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要依靠制度创新释放农业潜力,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破解土地、人力资源和资源环境三大约束,向改革要空间、要潜力、要红利。

    第五,要推进法制建设,提高依法治农水平。陈豪说,法治是做好“三农”工作的基本方略。树立依法治农兴农护农的理念,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涉农部门和农村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引导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农业市场规范运行法律制度,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法律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交易,营造农产品流通法治化环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排查化解涉农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利,夯实农村和谐稳定的基础。大力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科学文化知识普及,倡导良好新风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