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经诱导购高额保健品 盘龙消协调解获万元全额退款

31.03.2017  01:44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7日昆明市盘龙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李女士电话投诉,反映其2016年11月19日在金色年华参加昆明某商贸有限公司组织的老年人健康讲座,期间,商家宣传其公司销售的海福康口服液具有治癌防癌等功效,诱导老年人购买此保健品,消费者李女士当场购买了10000元的保健品,过后消费者觉得上当,认为商家虚假宣传,有欺骗消费者行为,经多次与商家协商退货未果,请求消协部门帮助协调解决。   【处理过程及结果】       盘龙区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联盟分会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经营者以讲座名义召集老年人在一起,使用一些小伎俩获得老年人信任后,鼓动老年人申请成为会员,既可免费领取食用油、收音机、蛋糕等礼品,还可免费参加经营者组织的抗癌防癌知识讲座,期间,经营者向老年人推销南京某厂生产的海福康口服液保健品。针对消费者反映的虚假宣传,经营者拒不承认,认为售卖的保健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消协工作人员向经营者宣传了《消法》相关知识,请经营者考虑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最后,双方达成一致,由商家全额退还购物款10000元给消费者,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本案中,经营者利用老年人特别看重健康,但了解信息不多,又需要亲情温暖心理,诱导老年人。依据新《消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和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之规定,本案中,虽无确凿证据证明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但经营者通过给予老年人赠送礼品,和心理暗示,获取老年人对其信任,诱导消费者购买其公司销售的保健品,因此支持消费者的退款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