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启动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

09.10.2014  13:05

      本报讯(记者 辛向东)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大理市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启动仪式暨动员大会上了解到,该市将在今年完成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

      据了解,根据《云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要求,大理市将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语言文字综合管理工作,主要是加强对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以及宣传工作;二是在党政机关、学校、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认真开展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相关制度措施,组织单位及行业人员参加市语委牵头举办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努力达到规范标准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对大理市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该市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组,并要求全市各部门要根据《云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根据该市制定的工作步骤,2014年9月至12月为启动实施阶段,各部门将对照《大理市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在本单位及本行业认真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2015年1月至2月为自检自查阶段,各单位按照《云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指导标准》的评估标准,在本单位、本行业开展自检自查,提出整改措施,并由市语委各成员单位组成评估小组组织检查验收,针对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2015年3月至4月为申请验收阶段,在全面整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痕迹资料的基础上,形成全市工作总结,认定基本达到合格标准、具备接受上级评估的条件后,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向省语委报送自评报告并申请检查验收,接受省语委的评估检查。

      州政府副州长于虹出席会议,并就做好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