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组织全省第二批试点法院进行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培训

04.06.2016  03:36

2016年5月3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改办组织全省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48家中、基层法院进行司改试点工作培训,解读、宣讲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管“四项”改革任务精神和内容。分管司改工作的云南高院副院长田成有出席并作了动员讲话,审管办副主任、司改办专职副主任高雁对“四项”改革任务及相关改革文件精神进行了讲解,对如何制定试点方案作了指导。云南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司改办主任赵利军主持培训会并作了小结。

 

培训会现场

田成有副院长动员讲话强调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回顾了“一五改革”到“四五改革”历程及成效。田成有副院长强调,虽然司法改革试点的大多数原则都属于顶层设计,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但我们法院在这场司法改革大潮中仍然大有作为,要树立司法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把司法改革试点责任担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实在行动上,既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司法改革精神,又要结合云南实际突出亮点、反映特色。

 

田成有副院长作热情洋溢的动员讲话

高雁副主任从云南司法改革试点推进情况、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等方面结合中央司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细致、深入浅出的讲解,对具体如何制作试点方案进行了具体的指导。

 

高雁副主任作司法改革试点培训

培训会还就司法改革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及问题,以及如何克服和解决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交流,气氛十分热烈。

 

赵利军(专委)主任作会议小结

赵利军(专委)主任从已有的司法改革精神出发,对与会者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应,并对培训会进行了小结。他指出,各试点法院要及时成立司法改革试点组织机构,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各试点法院要及时传达培训会精神,尤其是田成有副院长讲话精神,把精神传达到位、传达到每一位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培训内容,及时消化,抽专人负责起草试点方案,并按时报送。加强对本院人、案、财、物、债调研,科学测算所需法官员额比例。处理好保密与宣传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营造司法改革的舆论氛围,让社会各界了解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形成改革合力。

(作者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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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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