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出炉 曲靖大理上榜试点名单

05.02.2015  14:53


      本报讯记者殷雷报道昨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方案确定在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云南的曲靖市和大理市被纳入试点名单。
      这份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的方案显示,2014年底前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不断完善方案,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试点的主要任务有: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等。
      在曲靖市的试点方案中,记者看到,曲靖市将有序放开中心城市,全面放开县城和其他乡镇落户限制,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而在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方面,曲靖市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城市供水、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现民间资本比重达50%以上。
      大理市的试点方案虽然与曲靖市不尽相同,但同样提出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户籍一元化管理制度,允许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迁入。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1%;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两地的试点方案均提出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并建立年度考核机制。曲靖市更是明确提出,每年投入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在30亿元以上,力争将曲靖打造为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