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诱惑 55人中招 3名小学文化农妇诈骗1.45亿

15.01.2015  10:56

  当心 玩枪“走火” 美编 胡强俊 画

  1.45亿!如此大的金额的金融犯罪竟然是3名小学文化的农村妇女所为。玉溪通海县3名农妇在2010年到2013年短短3年时间内,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多次向社会人员非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指控事实53起,涉及直接被害人55人,间接被害人数十人,未追回款项5700余万元。13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罕见大案,审理持续了两天,法院将择日宣判。

   高息诱惑设局

  1月13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鲁艳琼、杨云、张琼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首先出场的是鲁艳琼。根据公诉方指控,2010年至2013年11月间,被告人鲁艳琼为偿还所欠的高额借款和支付利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向管某、岳某某、解某某等17人非法集资人民币771.8535万元,已归还本息290.8579万元,实际诈骗人民币480.9956万元。

  在鲁非法集资的同时,2011年8月至2013年11月间,被告人杨云为偿还所欠的高额借款和支付利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向谢某某、杨某某、钱某某13人非法集资人民币907万元,已归还本息129.35万元,实际诈骗人民币777.65万元。

  据了解,鲁和杨均为玉溪市通海县四街镇龚杨村农民,二人的交集也由此展开。2012年1月至2013年11月,被告人鲁艳琼和杨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资金用途,以投资、资金周转等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多次向张某、杨某、钱某某非法集资人民币7554.5万元,已归还本息4588.22万元,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2966.28万元。所得赃款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理财产品、黄金首饰、汽车、住宅及个人挥霍等。

  被告人张琼则是于2011年3月7日至2013年11月4日以牟利为目的,在未经主管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通海县不特定对象通海县中小企业商会、张某某、谭某某等22人吸收资金共计5277.36万元,所得资金用于转借杨云、支付他人利息等。至案发时,尚有人民币1528.68万元无法归还。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鲁艳琼、杨云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张琼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同时认为被告人鲁艳琼、杨云具有自首情节,被告人张琼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55人中招

  据了解,本案案情重大,社会危害性大,指控事实53起,涉及直接被害人55人,间接被害人数十人,涉及犯罪金额1.45亿余元,未追回款项5700余万元。

  3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没有提出异议。被告人杨云提出其受第一被告人鲁艳琼的欺骗,其没有集资诈骗的故意,被告人张琼提出大部分指控事实是帮助亲友出借款项。辩护人针对当天法庭调查的事实提出以下质证意见:一是指控认定金额存在利息计入借款本金的情况;二是部分借款没有诈骗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性质,不应认定;三是被告人赊购化肥的价值不应计入诈骗金额。

  通过两天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本案庭审活动于昨日下午全部结束。因案情复杂、重大,本案没有当庭宣判。(首席记者 李继升 通讯员 马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