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昆明市春城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08.11.2016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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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布《昆明市春城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昆明市教育局关于《昆明市春城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已经昆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征求意见稿编制单位联系。

    附:昆明市教育局关于《昆明市春城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昆明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8日


     

    昆明市教育局关于《昆明市春城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一、听证事由

          为了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昆明市春城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市教育局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办法》文本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昆明市教育局于2016年9月27日,通过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昆明市电子政务门户网站、昆明教育信息港等渠道发布了关于举行《昆明市春城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第1号公告。2016年10月12日,在上述同样网站发布了听证会的第2号公告。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14:00至17:00,《昆明市春城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在昆明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南楼593室举行。

          三、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监察人、听证代表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决策发言人为市教育局副局长李瑞林,主持人为市教育局副局长方宁,听证监察人为市政府目督办主任科员李秀琴、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科员赵燕莉,记录人为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宋永东。听证会设5位听证委员,分别是:市教育局副局长方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处长胡明珠,市教育局师训处处长杨朝晖,      市教育局法规规划处处长蒋安俊,市人才中心教育分中心主任唐丕权。本次听证会共有1人自愿报名参加,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市教育局邀请产生了其他16位听证代表,最终参会听证代表共17人。听证代表中有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1人,行政人员8人、在职教师6人,退休教师1人。另有旁听人员3人。听证代表分别是:市教科院副院长(市人大代表)谢家放、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副处长杨洪春、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干部潘露睿、市人社局事业处处长沈卫东、五华区基础教育科研中心主任赵坚、盘龙区教育局副局长白洁、西山区教育局副局长周兰、官渡区教育局副局长魏泽明、呈贡区教育信息中心主任李兴盛、市教工二幼园长(市政协委员)杨帆、五华区基础教育科研中心学前教育室主任刘智菁、昆明师专附小教师窦艳波、昆明市教科院教研员方芳、中华小学教师余云娜、西山区教育科研信息科研培训中心教研员毕亚武、盘龙区职业高中教师桂长江、大学退休教师张涛源。旁听人员共3人,分别是:市教育局师训处工作人员李柯、市人才中心教育分中心工作人员刘军、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工作人员李艳。本次听证会应到听证委员、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25人,实际到会25人。

          四、各方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一)听证代表对听证内容持肯定态度

    听证代表普遍认为:《办法》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昆发〔2015〕15号)等国家、市委文件的具体表现,是基础教育人才快速成长、培育的有力抓手,对于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一致表示支持和赞成《办法》出台实施。

    (二)关于评选时间调整问题

    部分代表人为:春城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应调整为2016年出台,从2017年开始评选,评选的时间间隔可由一年调整为两年,评选的名额应根据每次评选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二)关于增加评选资格条件问题

    部分代表建议增加资格条件,适当放宽,如课赛获奖老师、教学质量突出教师也可参评,多向教学一线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三)关于增加管理考核内容问题

    部分代表提出:春城教学名师是一种荣誉,更应该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应承担带教任务,率先垂范,带动新教师快速成长。建议增加评选结果的应用、考核和管理条款,切实发挥其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四)关于明确年度考核问题

    部分代表提出:应规定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享有春城名师称号,不合格的取消其称号。

    (五)关于评选资格条件降低的问题

    部分代表提出:能否将市级骨干教师纳入评选条件。

    (六)对《办法》部分条款需要调整或修改

    建议对文本结构和部分内容、文字,进一步进行调整和修改,使其更加规范和完善。                                             

    五、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决策发言人李瑞林副局长就听证代表的提问和发言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说明和答辩:

          (一)各位代表的发言很有针对性,非常结合实际,对文本的修改或调整非常有帮助。

    (二)关于评选时间调整问题

    鉴于教育教学的特殊性,我们将评选时间将修改为“从2016年起,每学年评选一次春城教学名师”

    (三)关于评选资格问题

    评选春城教学名师是建立教师成长的一个体系,搭建一个平台,是建立在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之上的、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我们将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评选条件将增加课赛获奖教师,让优秀的一线教师有更多的机会获得荣誉。

    (四)关于增加管理考核内容问题

    今天大家看到的是春城教学名师的评选条件和申报资格,管理考核的指标体系我们划分为了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也已广泛征求过意见,将随着《办法》一并下发。

    (五)关于明确年度考核问题

    春城教学名师并不是终身制,《办法》已明确实行定期考核,动态调整,每年进行年度考核,每五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五年之后如果还符合条件可以重新申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称号。

    (六)关于评选资格条件降低的问题

    春城教学名师实在教学岗位上已作出了成绩,具备带教和辐射的能力,是学科带头人之上,更高一个层次的教师,而骨干教师首先应努力成为学科带头人,进而再向春城教学名师目标努力。

    六、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一)此次听证会得到了市教育局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各听证委员、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媒体的大力报道和宣传,听证会召开顺利、程序规范。

    (二)参与此次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对《昆明市春城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报积极的支持态度,认为《办法》将形成完整的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体系,对我市的优秀教师队伍建设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表示同意和支持。

    (三)此次听证会有17位听证代表提出了自己对《办法》文本的意见和建议,部分意见非常宝贵和中肯,编制小组会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办法》文本进行认真仔细的修改和补充完善。

          (四)市教育局将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结合昆明教育实际,对《昆明市春城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七、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一)关于评选时间调整问题

    此建议采纳。鉴于教育教学的特殊性,从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将修改为“从2016年起,每学年评选一次春城教学名师”。

    (二)关于增加评选资格条件问题

    此建议采纳。为让更多的教学一线教师脱颖而出,评选资格条件中增加“在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堂竞赛中获得奖励的。”条款。

    (三)关于增加管理考核内容问题

    此建议采纳。管理考核的指标体系已征求县级教育部门和教师代表意见,修改完善后随《办法》一同下发。

    (四)关于明确年度考核问题

    此建议不采纳。《办法》已明确了实行定期考核,动态调整,每年进行年度考核,每五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称号。

    (五)关于评选资格条件降低的问题

    此建议不采纳。教师成长的梯队体系是新教师、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春城教学名师,具备一定知名度、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能够发挥传帮带作用的教师才可参评,是层级推进的。

          八、其他有关情况

    听证会结束后,我局将针对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对《办法》文本中存在的部分内容需重组归类、部分表述需认真斟酌、部分文字需核对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逐一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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