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评选“人才”每人奖励10万元

19.01.2016  11:19

文网讯 1月15日下午,第二届文山州“突出贡献人才”推选工作启动会召开,会议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形成共识,齐心协力做好第二届“突出贡献人才”推选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人才强州”战略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初具规模,人才环境不断优化,人才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为全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我州先后出台实施了《文山州“突出贡献人才”推选实施办法(暂行)》《文山州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暂行)》《文山州“七乡学者”培养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等一系列人才培养配套政策,初步构建了文山州人才培养制度体系。截至目前,在已出台实施的人才激励政策中,《文山州“突出贡献人才”推选实施办法(暂行)》是最具有影响力、最有代表性的人才激励政策,对于加强和改进全州人才工作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各级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成长成才。

文山州“突出贡献人才”是我州各类人才的最高荣誉,是一项“民心工程”,每3年开展一次,每届命名人数不超过10名,给予每人10万元经费补助(含个人所得税)。2006年举办的首届“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大力褒奖了10位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在全州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共鸣,有效营造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此次拉开第二届文山州“突出贡献人才”推选工作序幕,更加充分地体现了州委、州政府对全州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各类优秀人才的关心和厚爱。

记者  邬丽亚  来源:文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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