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第二视察评议组对我委代表建议拟办工作评议为“满意”

28.12.2015  16:56

            近期,省人大常委会第二视察评议组对我委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进行了视察和工作评议。委员和代表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测评。第二视察评议组共8人参加了测评,总体评价:“满意”8票,“基本满意”0票,“不满意”0票。总体满意率为100%,评议结果为“满意”。
            据了解,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省旅发委共接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1件,其中,独办17件、主办3件、分办9件,协办1件,办理结果均为B类。
            省人大常委会第二视察评议组认为,省旅发委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办理工作列为重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办理工作制度建全,程序规范,重点建议办理深入、细致,取得良好效果。视察评议组给予四点充分肯定:第一,提高认识、领导重视。省旅发委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办公室抓督办,业务处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办理工作中坚持“首办负责、一办到底”的做法,做到了领导到位、精心部署、责任明确、专人办理,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完成。第二,制度健全、办理规范。实现了建议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省旅发委对代表建议办理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作出了明确要求,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工作落实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第三,加强督查、提高实效。省旅发委做到“四个不放过”:一是对能解决而没有解决的不放过,二是对不能解决而没有解释清楚的不放过,三是对代表和建议者不满意的不放过,四是对答复格式不规范的不放过。采取主动询问、全程跟踪、适时提醒、定期通报、到期催办等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第四,重点建议、认真办理。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黄薇霖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好滇越铁路保护利用的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交由省旅发委主办。为使建议办理答复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深入到滇越铁路沿线实地考察,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和采纳各方面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多次与黄薇霖代表沟通联系,向代表汇报调研情况,虚心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提出的意见,通过提办双方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省旅发委以务实的工作作风,诚恳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代表的肯定和好评。
            在视察及评议的基础上,委员和代表根据《关于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议的实施办法》,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我委的代表建议拟办工作进行了评议。第二视察评议组成员共8人参加了测评,发出《代表建议办理评议表》8份,收回8份,总体评价:“满意”8票,“基本满意”0票,“不满意”0票。总体满意率为100%,评议结果为“满意”。
            另外,省人大常委会评议组对我委还提出几点工作建议:要不断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水平,突出办理实效;要加强对我省旅游强省战略的宣传,让代表和广大群众关心支持我省旅游产业的发展;要加强B类件续办续复工作,跟踪问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还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档案资料管理。我委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评议组工作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措施,使该项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