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无证经营 昆明警方取缔一吸金游戏室

11.10.2014  09:05

    都市时报报道了双凤村内暗藏一家赌博游戏室后,昨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官渡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双凤派出所联合对该游戏室进行了检查,现场收缴具有赌博功能游戏机1台、捕鱼机5台,并把8名涉嫌赌博的人员带回调查。因涉嫌无证经营,该游戏室已被警方依法取缔。

     记者回访

    游戏室大门紧闭未见有人进出

    下午3点16分,重案组记者再次来到了赌博游戏室所在的地方,只看到赌博游戏室的大门已经紧闭,门口也没有望风人员,不久前刚安装在大门上的布帘也已被拆除,游戏室门口显得很冷清。

    在该游戏室附近蹲守了近5分钟时间,期间游戏室大门一直紧闭,没有看到有人进出,记者随后来到赌博游戏室附近的便利店询问游戏室关门的情况。

    “今天上午游戏室大门开了,到中午时关了门。”便利店老板娘说,之前游戏室早上只要开门就会一直开到通宵,昨天关门的具体原因她也不太清楚,“不过前不久,有记者曾到这家游戏室里暗访过,当天晚上游戏室关门停业,但第二天下午,游戏室又开始营业了。

    3点36分,重案组记者离开时,老板娘说:“今天不知道还会不会开门,你要玩的话就明后天再来看看吧。

     警方查处

    收缴1台具有赌博功能游戏机

    下午5点25分,记者跟随官渡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来到赌博游戏室。推开游戏室一道侧门,绕过左侧的一排卫生间后,是一间堆放杂物的房间,一边还放有3台用塑料袋盖着的捕鱼机。

    走进赌博室,只见几名年轻男女正坐在房间右侧的2台捕鱼机上玩游戏,游戏机上还显示着游戏累计的积分。左侧则是一台可供8人入座的“扑克猜花色”游戏机,画面中显示着一张扑克牌,机器上分别有扑克牌4个花色和王牌的按钮,还有3.8、4.0、20倍的投注按钮。

    “这是公安部规定的属于具有赌博功能游戏机。”治安大队的民警指着左侧的游戏机解释,该赌博机通过猜花色下注,单局赢了就按照玩家下的投注数进行累计加分,结束游戏时按照游戏机的总分值兑现现金。

    “另外2台捕鱼机是否具备赌博功能,需要把玩家带回派出所查证后再做处理。”该民警补充说,昨日上午10点多,双凤派出所民警就曾来过该游戏室,当时大门紧闭。下午4点,昆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官渡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及双凤派出所民警再次检查时,游戏室已开门。这次检查,警方共查获8名涉嫌赌博的人员,民警已将8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一经查实涉嫌赌博,警方将对他们进行治安处罚。

    经过清点,民警在2个房间内共发现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1台、捕鱼机5台。经初步调查,该游戏室涉嫌无证经营,警方已将该游戏室进行了查封并依法取缔。没收的涉嫌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一经查证属实,将交给市公安局统一销毁。

     店员回应

    游戏室才刚开一个多星期

    游戏室内,一名站在一台捕鱼机前的青年男子显得情绪慌张,该男子自称是该店的管理人员。

    “这里才营业一个多星期,我也是一个星期前看见门口张贴的招聘启事后,才被应聘为管理人员。”该男子自称姓李、安徽人,今年25岁。至于是否涉嫌赌博,他解释,“平均每天的顾客有10多人,基本上都是进来玩游戏的,只上分不下分。

    按照游戏室内四周墙壁上张贴的提示语显示,该游戏室24小时营业。对此,该男子称,他们一般下午才开始营业,他只负责一些日常的经营管理。对于记者看到的用塑料袋遮挡的游戏机,他称是已经坏掉的机子。

    “不知道老板在哪儿,应聘进来后就没看见过,自上班以来就有这些赌博机。”男子称,不知道店内有多少营业员,但他补充说:“营业以来,至今未办理营业执照,因为店内也没有张贴。

    查处行动结束后,警方表示,公安机关对在电玩城、电子游戏室等场所进行赌博违法犯罪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此类违法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为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新闻链接

    市民举报“黄、赌”最高奖3万

    2009年2月4日,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通知》中第三条明确规定:“游艺娱乐场所一律禁止设置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根据通知的第五条规定:“营业期间,从业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工作标志。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每单次游戏消费金额不得超过4元,消费者每人每天用于游戏的消费金额不得超过200元。

    第六条规定:“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对游艺娱乐场所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收缴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施设备。

    2014年8月28日,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民众举报涉黄、涉赌等违法犯罪线索的,警方将根据举报提供信息要素的翔实准确程度和查获案件的性质、情节及影响程度,给予200元至3万元(人民币)不等的奖金。

    为充分发动群众,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广辟线索来源,及时发现和消除涉黄涉赌社会隐患,昆明市公安局在已有相关举报奖励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昆明市公安局关于涉黄涉赌违法犯罪的举报奖励办法》。

    公安机关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和秘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会以任何方式公开或泄露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等个人信息及举报情况。

编辑:范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