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综合整治公共设施 一环13道路禁设经营性占道棚

06.01.2017  16:02

  为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昆明市将对城市家具及公共设施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减少各类占道设施,尤其在一环内13条重要城市道路上,禁止设置经营性占道亭棚。

   经营性占道亭棚 迁至附近可设区域内

  昆明市政府下发的《昆明市城市家具及公共设施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明确,将把昆明主城区一环区域内人民路、东风路、金碧路、西昌路、青年路、北京路、白塔路、春城路、一环全线(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一二一大街)等重要城市道路,及上述道路与支次路交叉口50米范围内,划定为经营性占道亭棚禁设区,禁止设置各类经营性占道亭棚。除此之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可设置区域。

  整治过程中,经辖区管理部门批准后,将对摆放在禁设区内的各类经营性占道亭棚,迁移至附近可设区域内。制定亭棚整治方案,逐年逐步消化。

   11类城市家具 集中清洗翻新更换

  此次整治范围,包括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箱柜设施、公共休闲服务设施、建筑外立面等11类城市家具和公共设施。

  城市家具对很多市民来说,可能是个陌生的概念。它指的是城市中各种户外环境设施。具体来说,包括信息设施 (指路标志、电话亭、邮箱),卫生设施(垃圾桶、垃圾房),道路照明,安全设施,娱乐服务设施(坐具、桌子、游乐器械、售货亭), 交通设施(巴士站点、车棚)以及艺术景观设施(雕塑、艺术小品)等。

  整治过程中,将对各类箱柜进行清洗、油漆、翻新,还原本色。对休息座椅、体育健身娱乐设施等,主体破损的组织修缮或更换,丧失使用功能的,拆除后重新安装。

  云报全媒体记者 孙琴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