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记分管理"首日 电子眼抓拍违法5000余起

23.05.2017  10:32

电子眼抓拍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2017年5月22日起,昆明交警对符合记分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记分管理。从5月22日零时起截至下午4时,昆明交警各直属大队共通过电子眼抓拍昆明市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计5000余起,对以上抓拍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昆明交警将按照违法处理相关规定审核后,对符合记分规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记分管理。


昆明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现阶段,昆明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30万辆,机动车驾驶人数达278万余人,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员的急剧增长,使得昆明市城市交通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不断突显。在有限的道路资源下,交通参与者大量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而且直接影响道路通行效率。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加大管理力度,通过前期广泛宣传,于22日0时起对符合记分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

昆明交警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远离违法,真正做到“心中有法 处处无探头;心中无法处处是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