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成为社会新常态

18.02.2015  11:57

      □ 本报记者 勾六零 通讯员  王绍荣  刘晓东
      幸福生活,离不开平安和谐美好的社会氛围。2014年,我州政法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争创全国“长安杯”目标,坚持以“和谐政法”、“民生政法”、“阳光政法”、“素质政法”为支撑,深入推进平安大理、法治大理和过硬政法队伍“三大建设”,为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提供了坚实保障。

      和谐政法  让平安之花处处开放
      围绕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荣誉称号“长安杯”目标,全州政法机关切实加大对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整治,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范,实施“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安民心”的“三见一安”工程,实现了对社会治安防控多层次、全方位、全时间的有效覆盖,全州连续9年荣获全省综治维稳先进州市。
      以网格化为基础、信息化为支撑,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我州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坚持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坚持“三调对接”机制,出台《大理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实施意见》,从根本上解决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医患纠纷调解问题,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建设。
      针对公安警力严重不足、乡镇警种资源分散、难以形成工作合力的现状,全州进一步深化公安基层改革,完善警务运行机制,有效整合乡镇派出所、交警、消防等力量,推进“三警合一”的基层警务平台构建,同时加强对全州公共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将视频监控扩展到各乡镇重点、山区路口,实现对社会治安防控的全覆盖。

      民生政法  为安居乐业筑牢保障基础
      我州坚持政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在工作部署上相呼应,找准政法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努力形成政法工作与全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新局面。
      全州各县市稳步探索以乡镇为单位,设立乡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或自然村两级网格,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乡社会服务管理网格体系。目前,12县市110个乡镇已经全面完成综治信息平台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实现与全省综治信息平台的联网运行。同时,州委政法委把乡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基础性工程来推进,按照“集中办公、综合服务、统一交办、归口调处、跟踪督办、限时办结”的原则,在乡镇原综治维稳中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基础上,整合组建乡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如今,全州建立了110个乡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强化了党委对综治维稳工作的领导,扭转了群众信访、法律咨询、寻求法律援助要多头跑的局面,实现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和为民服务的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
      通过推行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和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全州信息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社会防控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服务实效明显提高,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居民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率大幅提升。2014年,全州公众安全感名列全省第6名,全州政法队伍执法满意率名列全省第5名,两项指标在原有基础上有了较大提升。

      阳光政法 公开促公平透明促廉洁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全州各级政法机关坚持以“阳光政法”促进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推进法治大理建设向纵深发展。
      州委、州政府对建设法治大理进行了全面部署,以提升依法执政水平、法治建设水平、依法行政效能、执法司法公信力、社会依法治理水平、法律监督实效、法律服务水平、公民法律素质为抓手,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和社会环境。全州政法机关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确保全州社会和谐稳定。全州政法机关还重点围绕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容易发生违规办案、执法不文明,容易发生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容易发生地方、部门保护和违法干预案件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进行规范和公开,最大限度地满足和保障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去年以来,全州政法机关着力在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上下功夫、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上下功夫、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下功夫、在维护法律权威上下功夫,确保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成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着力在深化执法司法公开上下功夫,主动接受监督,畅通公开渠道,把权力晒在阳光下,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

      素质政法 锻造忠诚履职队伍
      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建设平安法治大理,必须有一支高素质政法队伍。州委政法委紧扣中央和省州党委对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新部署,总结和固化了多年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的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着力强化“忠诚、干净、担当”意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在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砥砺品质、锤炼作风,是政法干警成才的必经之路。全州政法机关坚持为干警搭建锻炼成长的平台,不断提高干警谋事干事成事的能力,特别是坚持给优秀干警压担子、委重任,破除不放心、怕出事的心态,通过在维稳一线、办案一线直接处理各种复杂矛盾和突发事件,有效提高他们应对复杂局面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把集中培训与经常性岗位练兵、案例教学与实战模拟训练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干警业务素质,逐步实现政法队伍由知识型向能力型转变,由经验型向素质型转变。
      同时,全州政法机关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钉钉子精神着力整治“慵、懒、散、慢、玩、浮”等不良习气,树立和维护政法机关“规范高效、团结协作、廉洁公正、务实创新、诚信责任”的良好形象,在工作中做到“四个绝不允许”: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