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认真贯彻条例精 确保财政干部培训扎实有效

09.09.2016  10:31

 

自2015年10月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施行以来,云南省财政厅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大统筹谋划力度,完善培训体系,改进培训方式,严格组织管理,深化考核评估,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从以教材为中心向以问题导向为中心转变、以知识教育为重点向以党性教育和素质能力提升为重点转变、以课堂讲授为主向综合运用多种培训方式转变,积极做好新常态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坚持需求导向,加强统筹谋划。为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贯彻落实《条例》按需施教的原则要求,2016年省财政厅进一步规范培训计划需求调研、部门申报、统筹优化等环节,主动向基层部门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增强计划及时性、前瞻性、统筹性,强化计划执行力度。

坚持改革创新,改进培训方式。省财政厅在创新干部培训方式上进行不懈探索,不断加大专题培训研讨和短期培训力度。在延续传统课堂讲授的同时,进一步丰富专题研讨、教学互动、现场教学、情景模拟等教学手段。目前交流研讨已经得到普遍应用,形成了课堂教学和交流研讨合二为一的教学格局;实战训练也被逐渐引入培训项目中,在今年的机关干部写作能力培训班中得到了充分肯定。

坚持从严管理,完善评估体系。落实《条例》全员培训要求,切实加强培训登记、干部培训档案电子化管理,避免重复培训的问题。严格组织管理,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确保所有培训班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风气。强化评估结果应用,适时改进培训方法和措施,对学员评分低、意见大的教师不再纳入师资库、培训机构不再承担培训任务,不断提升全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水平。

坚持资源优化,增强办学水平。严格选聘具有良好道德修养,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教师,鼓励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领导干部走上讲台,着力培育一支掌握教育培训相关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和研究能力的财政师资队伍。整合利用财政系统外其他各种优质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深化合作形式,增强办学活力和实力。

坚持加强宣传,营造学习氛围。省财政厅充分利用网络、报纸、期刊等宣传平台,多渠道进行培训宣传,对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的创新性做法、取得的成果及下一步贯彻《条例》要求的对策进行专题报道,使好的做法得到了借鉴,好的经验得到了推广,积极争取干部职工对教育培训的支持和重视,营造了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