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环境监测站完成2014年度实验室计量仪器的强制检定和周期检定工作

17.12.2014  23:3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昌宁县环境监测站编制了仪器设备购置、校准、监督检查、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快实施实验室计量仪器的强制检定和周期检定工作。2014年需检定的实验室计量器具共47台(套)。在向省、市质量技术检测部门提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申请后,对仪器进行送检或现场检定。目前已完成需检定的所有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