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龙陵警方开出该县首张“家庭暴力告诫书”

15.03.2016  15:24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3月10日,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向违法人员杨某开出了该县首张《家庭暴力告诫书》,成为龙陵警方向家庭暴力打响的第一枪。

 

3月9日晚,辖区居民杨某(女)电话报警称:我父亲醉酒后动手打母亲,请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调查了解得知,该家庭男主人杨某因平时生活中积累的夫妻矛盾,酒醉后心生怨恨,借着酒劲殴打其母亲杨某某和妻子赵某某。由于没有造成较重后果,民警对杨某进行了警告,对其家庭成员进行劝慰后离开。

 

3月10日上午,派出所再次接到“杨某殴打家人”的报警。经调查,杨某无视民警警告,次日早上酒醒后,胸中怨愤难平,再次殴打家人。鉴于杨某的上述违法行为,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对其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并郑重警告:在公安机关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后,再次实施家庭暴力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罚。同时,民警还向杨某及其家人宣传了《反家庭暴力法》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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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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