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警察、冒充机场人员,他骗了350多万元 诈骗熟人、玩弄女性,妻子竟不知其是骗子

04.05.2018  20:18

  家里和车上备有大量警务人员用品,有伪造的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和“POLICE”字样人民警察证,有白色金属质地警徽的黑色警用钱包,身着警服按时上下班……连妻子都信以为真的警察,竟然是个冒牌货。近日,记者从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了解到,自2010年10月以来,裴某某通过冒充人民警察、机场内部工作人员等身份实施诈骗行为,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57.13万元。

  裴某某除行骗手段多样外,行骗方式也很逼真。冒充人民警察和机场内部工作人员期间,其朋友圈经常发布一些与人民警察工作内容相关的信息和假装陪同领导视察的内容。以购买单位内部经济适用房和集资建房,购买公安机关扣押涉案车辆,参与单位项目内部合伙投资等为由,骗取他人信任后,诱骗他人将钱款打入自己账户。

   冒充民警,骗发小买车、玩弄女性

  冯某某和裴某某是发小,裴某某见冯某某日子过得不错,在得知冯某某想要买车后,2017年5月,裴某某冒充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以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要拍卖扣押车辆为由,诱骗冯某某购买一辆保时捷卡宴、一辆大众高尔夫以及一辆黑色奔驰轿车,多次带领冯某某到昆明市人民警察学校进大门左边的停车场、昆明市盘龙区景泰雅苑小区地下停车场查看车辆,以及到云南泰运拍卖公司楼下咨询拍卖事宜。之后,冯某某分别于2017年期间4次分期付款给裴某某,合计被骗人民币45万元。

  2016年3月,裴某某自称为房产中介人员“蒋金龙”,帮助白某某买房后双方认识。后冒充“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人民警察学校”“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的民警,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经常着警察制服驾驶一辆黑色桑塔纳车冒称警车接白某某上下班,告知白某某在进行警察业务工作,用此类手段骗取被害人白某某信任,双方同居后仍假借追求白某某来玩弄女性。后白某某发现其已婚的事实,裴某某仍然找借口欺骗白某某。

  机缘巧合下,白某某在自己朋友圈看到杨某某发布的信息,故和杨某某建立联系,双方交流后才得知都是裴某某的受害人,杨某某不仅被裴某某骗取感情,还被骗取大量钱财。

   冒充机场工作人员

  多次诈骗父亲朋友200余万

  刘某某和裴某某父亲曾经是一起做生意的朋友,从小两家关系较好,裴某某利用刘某某的信任,共诈骗刘某某200余万元,还耽误了刘某某儿子的学业。

  2010年10月初,裴某某冒充民用机场公安局后勤处的处长以帮刘某某购买昆明长水机场附近房子,骗取刘某某购房款以及装修款人民币49万元 。

  2012年6月底,裴某某冒充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民警以内部集资高额分红为诱饵,吸引刘某某投资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候机楼底下停车场车位,骗取刘某某投资款项20万元。

  2013年3月底,裴某某以帮刘某某买到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内部罚没处理车辆为由,诱骗刘某某打款 15万元人民币购买一辆黑色奥迪轿车,后又诱骗被害人追加3万元购买大众辉腾轿车。后又以辉腾车被领导使用为由,诱骗刘某某购买黑色奔驰轿车。通过买车以及中间维修车辆和购买车辆保险诈骗刘某某人民币19.9万元。

  除此之外,裴某某还以同样的身份对刘某某实施其他方式的诈骗,前前后后共计十余起。期间,还骗刘某某称他能让刘某某儿子通过关系上好的中学,在骗走十多万元关系费后,刘某某儿子迄今一直在家, 没能继续上学。

  日前,裴某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除以上四位被害人外,目前,陆续还有人报案,裴某某行骗共涉及多少起还在进一步认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