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无效报警 应当以疏为主

11.01.2016  12:18

    昨天是全国第30个“110宣传日”,昆明警方除了展示一些先进的装备外,再次强调了存在多年的问题:无效报警。有些人会因小夫妻吵架、乘出租车绕路、甚至是找民警介绍对象而打110。从统计上看,虽然无效报警正在呈下降趋势,但在总体警情中的占比仍然不小。解决无效报警,宜疏不宜堵。

    官渡、五华、西山公安分局的数据显示,去年来无效报警数量下降,但也分别占到总体警情的14%、60%、12.9%。虽然“有困难要找警察”,但无效报警会造成110线路紧张,即便报警人不了解警察的处理范畴,拨打110并非恶意,也会浪费有限的公共资源,且很可能会影响其他人求助。而恶意拨打110、报假警,更会导致警力的浪费。

    所以,无效报警的问题需要得到社会的重视,并逐步解决。办法不外乎两种,或堵或疏。相比较而言,堵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不大,可能只适用于恶意拨打110的行为。

    在这方面,已有的规定是:对谎报警情和多次骚扰的,警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严肃处理,最高可行政拘留15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加大对恶意拨打110的打击和惩戒力度是有必要的。

    比较难解决的是那些真正遇到困难,又并非恶意拨打110的市民。如此前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小男孩打电话给警察找身在天堂的妈妈,警察的态度就感动了很多人。所以,在接到非恶意拨打110的电话时,接线员要学会拒绝,对于非警察处理范畴的事件耐心予以解释。

    当然,这并非长久之计。解决无效报警,一方面靠宣传,官渡公安分局的数据显示,相比2014年15.5%的无效报警占比,2015年的无效报警数量下降至不到14%。通过不断宣传,老百姓对110的正确认识逐步提高。

    另一方面,要改变人们心中“有任何困难都找警察”的意识,我们需要更多的求助渠道。那些遇到困难、非恶意拨打110的市民,只是因为其遇到的问题不在警察处理范畴内,但并不意味着问题就不存在。相反,其中很大一部分问题是亟需解决的社会矛盾。所以,我们需要更多的公开有效解决问题的渠道。

    目前,12345昆明市政府热线便是市民求助渠道之一。但该渠道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和110一样,其资源是有限的,且也有处理范畴。其日均受理市民来电922件,面对的是不同问题,作用更类似于“另一个110”。

    所以,除了政府所开通的渠道外,如妇联、残联、学联、青联、工会以及更多的社会组织也需要建设自己的渠道,一个个公开、高效、回答问题也解决问题的渠道。这样一来,在市民遇到问题时,自然能根据问题本身的轻重缓急、所属类别,选择一种渠道,并在电话另一头,找到能够帮助他的人。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让无效报警的数量下降,保证110这条“生命线”的畅通、高效。与此同时,防止各种矛盾因得不到疏导而升级。

    现在,回过头看,开通不同的解决问题的渠道,其实是一种“”的办法,与单纯的“”相比,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而这一办法,从很大程度上看,并非警方自己能够解决的,需要政府、社会都能认识到这个问题,并下决心去解决。(作者尹一)

编辑:文丽荣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