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财政局“三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18.06.2015  19:52


一是规范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制定了《云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明确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和限额标准的产品。限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金额在3万元以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协议供货商,实行定点协议供货。

二是规范政府采购审批表填报内容。启用了新的政府采购审批表,对审批表填报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在电子政务系统网站中作了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审批表填报单位和政府采购审批事项,为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列入部门预算编制奠定了基础。

三是规范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进一步明确信息统计工作编报主体单位,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全面编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表,真实反映政府采购结果执行情况,为政府采购管理和决策提供服务。